中国日报网(臧廷彪  通讯员:白振兴 杨泽雨)近日,保定市清苑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渎职案件时,发现某村委会危房改造过程中,采购、人工等各项支出远高于市场价格,存在虚列开支,私分、侵吞国家补助款的情况。

  在获取相关证据后,2015年6月3日,检察人员将该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、村委会主任冉某某、村会计孙某某传唤到案。经审讯,三人交代在该村危房改造项目中,私分三万元补助款,伙同另外两名村干部以务工补贴的名义,私分5000元补助款,以及给予验收人员王某某8000元好处费的事实。王某某其对受贿行为亦供认不讳。

  经审查,清苑区检察院以赵某某等五人涉嫌贪污罪,王某某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